2023年1月1日—3月29日,按照《大桥集团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武桥集字〔2021〕35号),从营销策划、签约业绩、案场管理、营销配合、团队人员等五个方面对城投·丰山府、城投·东方领誉、城投·丰山府、城投·武汉印城投·光谷相恋、城投·瀚城璞岸、城投·秀水青城等7个项目开展了营销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 | 合作单位 | 级次 |
城投·瀚城璞岸 | 武汉美居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A |
城投·东方领誉 | 武汉美居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B |
城投·丰山府 | 武汉浦江众邦商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B |
城投·秀水青城 | 武汉美居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B |
城投·光谷香恋 | 武汉浦江众邦商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B |
城投·光谷香恋 | 武汉美居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B |
城投·大桥龙城 | 武汉美居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B |
城投·武汉印 | 湖北中原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B |
城投·武汉印 | 武汉铭鑫汇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B |
为切实提高营销销售力、保证项目全年业绩达成。请各服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控,积极整改。充分展示企业品牌品质,共同打造大桥集团营销铁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