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化评定分离改革 压实招标主体责任|大桥集团公司关于《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的条文解读 |
|
近日,武汉市七部门联合印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武投促〔2026〕5号),该细则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作为落实国家及湖北省招投标相关政策的地方配套文件,其立足武汉试点实践,将“评标”与“定标”拆分为相对独立环节,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推动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实施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核心要求,武汉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采购及工程总承包等项目,应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同时对评标、定标环节作出规范,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需组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和监督小组,通过票决、价格竞争、集体议事等法定定标办法,结合核验、考察、答辩等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 《实施细则》还构建了全流程监督与纪律约束体系,明确定标相关人员的回避、保密、廉洁要求,同时要求招标人建立健全内控、决策约束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招标关键环节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该细则的落地,将有效推动招标人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履职”转变。
|
|
|